台中市身心障礙人數位居全國第3,為落實市長盧秀燕「輕稅簡政」施政理念,並保障身心障礙者權益,台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針對與身心障礙朋友息息相關的使用牌照稅,設計主動節稅通知書,車輛為身心障礙者所有且本人使用,免提出申請,主動免徵,幫民眾省下年逾1,500萬元稅金。
市府地稅局長沈政安說明,持有身心障礙證明所使用的車輛,每位身心障礙者以1輛為限,依法可在汽缸總排氣量2400C.C.以下的稅額(即自用小客車1萬1,230元、自用貨車3,600元)範圍內,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。另外如名下沒有車輛也沒有駕駛執照,其配偶或同戶二親等親屬所有供其使用車輛,也可申請免稅,如同時擁有多輛車,則可選擇稅額較高的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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