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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dmin - 新聞精華 | 2012-02-09 | 點閱數: 982

中華電信今天表示,已與Thuraya(歐星)行動衛星公司簽妥代理權,只要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(NCC)核准並通過費率後,就可以推出行動衛星手機服務。

中華電信表示,因應民眾、政府機關或民間團體使用衛星行動通信服務需求,中華電信已向NCC申請「代理經營衛星行動通信業務」執照。只要NCC核准並通過相關通信費率後,中華電信將可受理行動通訊衛星服務。

中華電信在民國99年10月與Thuraya行動衛星公司簽妥在台代理權,為符合通信監察規定,經由Thuraya公司協助,中華電信已通過通信監察審核。

中華電信說,NCC昨天(8日)通過「衛星通信業務管理規則第五條」修正案,有助中華電信提供「衛星行動通信業務服務」開放時程。

中華電信表示,Thuraya 衛星系統服務範圍涵蓋歐、亞、非3大洲,達140個國家。

行動衛星手機具備防潑水、防塵、防震及「GSM與衛星雙模功能」,手機輕巧,使用方法與一般陸地行動電話相仿,通話時間長,通信品質佳,戶外通信無死角,適合海上及山區陸地通訊不良地區使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