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據:「經濟部協助產業創新活動補助及輔導辦法」規定辦理。 公告事項: 一、受理期間:自101年2月7日至101年3月23日 (本年度因預算有限,受理梯次以僅一梯次為原則)。 二、補助類別:(下列四類別,每公司每梯次以申請1類且1案為限,每年以補助1案為原則, 惟獲概念規劃類別補助,完成結案後再申請創新研發類別者不在此限。) (一)概念規劃。 (二)創新研發。 (三)研發聯盟。 (四)加值應用。 三、本計畫之審查得排列候補若干名,倘遇核定補助業者棄權時,則依序遞補, 候補期間為2個月,自召集人聯席會議決審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,逾期自動失效。 四、本計畫預算金額須以立法院審議通過之法定預算為準,若遇預算用罄,則停止受理申請。 五、郵寄或親自送件地點:台北市10015福州街15號,經濟部商業司8號櫃台。 六、上網查詢:本計畫之相關規定事項請詳閱申請須知,其申請須知及相關計畫書格式等資料請上網 (http://gcis.nat.gov.tw/neo-s/Web/download.aspx)檔案下載區查詢。 七、洽詢電話:02-2701-1769分機231?242,服務業創新研發展計畫辦公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