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02職前訓練招訓簡介.doc
10208招訓簡章.doc
試題範例-101年公佈.pdf
依本中心「自辦職前訓練招訓甄試作業要點」規定: (1)各該職類不論報名人數多寡,應統一辦理筆試初試。筆試初試甄選招訓人數之1.5倍人員參加口試複試,總成績以筆試佔50﹪口試佔50﹪核計。 (2)其甄試科目為筆試(基礎數學、理化與智力測驗)及口試,筆試內容為所報名課程之學歷限制內為考試範圍,均為選擇題。 (3)口試項目應以下項目及各佔配分,評定各初試合格人員之口試成績: (1)受訓動機、職類適性。(30﹪)(2)結訓後之生涯規劃、就業意願。(30﹪) (3)態度、舉止及行為。(20﹪) (4)精神狀態、語言表達。(20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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